根據《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公開招聘公告(第二批)》工作安排,現將我集團202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筆試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時間:2023年8月5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二、筆試地點:廣西物資學校(地址:南寧市西鄉塘區大嶺路75號)。
三、筆試方式:閉卷考試,成績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四、進入筆試人員名單:詳見《考場座位安排表》(附后)。
五、考生注意事項
(一)進入筆試人員名單的考生,請按照公告要求應考,未按時參加筆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請核對考場安排表上的個人信息及報考信息,如有不符,請及時反饋更正。
(二)考生應提前熟悉考點地址和交通路線,考點不提供停放汽車、電動車和自行車的場地,請考生自行解決停車問題,建議考生搭乘公共交通出行。
(三)考生應提前40分鐘到達考點,自覺有序地接受工作人員的檢查,考生應預留足夠時間,以免影響考試。
(四)開考前30分鐘抵達考場并進行簽到,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攜帶不在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者不能參加考試,考生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憑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或廣西區內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臨時身份證明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他證件(證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五)考生應認真閱讀考試相關規定和要求,并遵照執行。
六、考場規則
(一)考試前30分鐘,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經監考人員檢查核準,在誠信考試承諾書上簽字后方可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證件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備復核。
(二)考生應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開考后考生不得傳遞任何物品。
(三)除規定可攜帶的文具以外,考生嚴禁將各種電子(包括電子手表、手環、手機等)、通信、計算、儲存或其他設備和物品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放在物品放置處。
(四)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五)試卷、答題卡(紙)發放后,考生必須首先在試卷、答題卡(紙)規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準確填(涂)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等有關信息,不得做其他標記;開考指令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考生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紙)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大聲詢問。
(七)在答題卡上作答時,一律用2B鉛筆填涂作答;在答題紙上作答的,考生須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紙的指定位置作答;涂、寫在試卷上的答案無效。
(八)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試卷、答題卡(紙)及其他答題材料,不得故意損毀試卷、答題卡(紙)。
(九)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考生交卷時應將試卷、答題卡(紙)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全場收卷清點無誤并準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和草稿紙等與考試相關的內容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
(十)考生應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對于考后鑒定為雷同試卷的,給予考生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十一)違反考試紀律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十二)經認定屬于考試犯罪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工作聯系電話
未盡事宜,請及時聯系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組織部,電話:0771-5755634,0771-2448723。
附件:考場座位安排表
一、筆試時間:2023年8月5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二、筆試地點:廣西物資學校(地址:南寧市西鄉塘區大嶺路75號)。
三、筆試方式:閉卷考試,成績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四、進入筆試人員名單:詳見《考場座位安排表》(附后)。
五、考生注意事項
(一)進入筆試人員名單的考生,請按照公告要求應考,未按時參加筆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請核對考場安排表上的個人信息及報考信息,如有不符,請及時反饋更正。
(二)考生應提前熟悉考點地址和交通路線,考點不提供停放汽車、電動車和自行車的場地,請考生自行解決停車問題,建議考生搭乘公共交通出行。
(三)考生應提前40分鐘到達考點,自覺有序地接受工作人員的檢查,考生應預留足夠時間,以免影響考試。
(四)開考前30分鐘抵達考場并進行簽到,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攜帶不在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者不能參加考試,考生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憑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或廣西區內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臨時身份證明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他證件(證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五)考生應認真閱讀考試相關規定和要求,并遵照執行。
六、考場規則
(一)考試前30分鐘,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經監考人員檢查核準,在誠信考試承諾書上簽字后方可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證件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備復核。
(二)考生應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開考后考生不得傳遞任何物品。
(三)除規定可攜帶的文具以外,考生嚴禁將各種電子(包括電子手表、手環、手機等)、通信、計算、儲存或其他設備和物品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放在物品放置處。
(四)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五)試卷、答題卡(紙)發放后,考生必須首先在試卷、答題卡(紙)規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準確填(涂)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等有關信息,不得做其他標記;開考指令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考生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紙)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大聲詢問。
(七)在答題卡上作答時,一律用2B鉛筆填涂作答;在答題紙上作答的,考生須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紙的指定位置作答;涂、寫在試卷上的答案無效。
(八)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試卷、答題卡(紙)及其他答題材料,不得故意損毀試卷、答題卡(紙)。
(九)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考生交卷時應將試卷、答題卡(紙)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全場收卷清點無誤并準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和草稿紙等與考試相關的內容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
(十)考生應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對于考后鑒定為雷同試卷的,給予考生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十一)違反考試紀律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十二)經認定屬于考試犯罪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工作聯系電話
未盡事宜,請及時聯系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組織部,電話:0771-5755634,0771-2448723。
附件:考場座位安排表
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
2023年8月2日